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时间:2019-04-29作者:文章来源:动物科技学院浏览:200

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水平,发挥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合格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任期满一学期的各级学生干部;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第二条 相关考核条件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一学期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的考试中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合格;

3)一学期中,寝室卫生不达标两次(含)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合格。

4)有不良诚信记录者,考核结果不合格。

第三条考核时间

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的开学第一个月内进行。

第四条组织考核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分团委为学生干部管理和考核的主管部门。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实施。

第五条 考核方法

主席团、书记团、理事长考核方法:1)老师测评(2)学生组织领导层相互测评(3)部长、部员测评。

部长、委员考核方法:1)老师测评(2)学生组织领导层测评(3)部长相互之间测评(4)部员测评。

部员、干事考核方法:1)老师测评(2)学生组织领导层测评(3)部长测评(4)部员相互之间测评。

注:分团委老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考核结果

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为10%,最终考核成绩为优秀、合格者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等评比,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同时不享受该学期学生干部任职的综测加分;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入党发展、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

2014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