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武瑞
成员:张爱忠 孙东波 杨焕民 崔玉东 李士泽 刘胜军 倪宏波
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审定本学院分专业(领域)招生名额;
2.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复试咨询服务工作;
3.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4.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成立5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1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复试的总体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并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5.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将所有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全程视频记录,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备查。
2.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审核考生初试相关材料,查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后考生必须持《复试通知单》到学院报到(须于24日上午),查看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学院报到地点为动科楼3100。
3.复试内容:
复试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专业课复试、综合情况面试。
(1)专业课复试。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复试工作小组自行命制试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
(2)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总体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
综合素质考查内容包括: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⑤特长与兴趣;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
各复试小组自行确定面试方案,按百分制打分(其中综合素质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6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各复试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增加实验操作考查,具体方案由学院制定。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进行命制,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各复试小组自行负责。加试考试实行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领域)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其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4.体检:
本次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研究生处只接受我校医院的结论且不做任何解释。体检费用由校医院统一收取,考生体检结束后的《体格检查表》直接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日程安排
复试工作定于2016年3月24、25日两日内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3月24日8:30-11:00 | 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处(教学主楼西侧823室)查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单》。 |
3月24日下午 | 专业课复试。 时间:14:00-17:00 地点:动医楼大会议室(4104) |
3月25日早6:00 | 参加复试的考生各自携带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校医院领取《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空腹)。 |
3月25日下午 | 综合情况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13:30~15:30 地点:基础兽医学~~动科楼4085 临床兽医学~~动医楼4102 预防兽医学~~动医楼4104 时间:15:30~17:30 地点:兽医专业硕士~~动医楼4102 畜牧学科~~动科楼4085 |
6、复试小组
(1)畜牧学科复试小组 组长:张爱忠
(2)基础兽医学复试小组 组长:杨焕民
(3)临床兽医学复试小组 组长:武瑞
(4)预防兽医学复试小组 组长:崔玉东
(5)兽医硕士复试小组 组长:杨焕民
四、关于调剂
1. 第一志愿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者,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2. 上线生源数多于录取名额的专业(领域)、或参加复试后未被录取者,我校准予考生向外校调剂。
3. 上线生源数少于录取名额的专业(领域),学院将及时汇报到研究生处以便及时公布调剂需求信息。接收的校外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由学校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情况,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应积极准备参加我院复试。
五、录取工作
1.依据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和学校确定的招生名额开展录取工作。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配本学院内各专业(领域)的招生数量,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2.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领域)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满分为100分。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学院将及时在网上和学院公示栏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书。
4.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复试内容中单项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宜
1.本办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执行。学院制定的复试及录取办法在网上和学院公示栏中公布,并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时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通知)。
2.复试过程中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表》和《复试情况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连同其他复试材料(包括试题、答卷、《复试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等),于4月15日前统一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应确定研究生导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4.除本校应届生外,已公示为拟录取的考生,需在公示期结束之后3日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在职考生为签订《协议书》),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及时调取个人档案,以便录取。
5.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考生,应提前声明,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科楼3100室
邮政编码:163319 联系电话:0459-6819204, 681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