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寝室管理办法

时间:2019-04-29浏览:3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热爱集体,热爱劳动,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在寝室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第三部分中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提倡团结友爱,反对自私自利,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寝室管理机构、责任制

第二条 学生寝室管理由学院分团委指导管理,学生寝室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委员会由学生支部纪检部人员、学生会、社团理事会、新媒体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生寝室管理及卫生检查实施年级负责制,学生支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新媒体分别负责四个年级。毕业生离校后,负责大四的组织继续负责下一届大一。

  

第三章 学生寝室检查、监督、评比

根据学生寝室管理细则,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寝室检查评分表》进行打分,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公布在11号楼和13号楼公寓大厅的评比展示板上,并针对检查结果做出相应奖惩。

第五条奖励措施:

对评比优秀的寝室,将寝室照片公布在动物科技学院公共栏,同时按照学生手册第二部分中《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相关规定给与第二课堂加分。

第六条惩罚措施:

(一)寝室卫生不达标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和通报,累计三次警告或两次严重警告为一次通报。检查卫生严重不达标,即为检查不合格,直接通报批评。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对工作人员出言不逊、态度恶劣、不配合查寝者,将直接进行违纪处理。

(二)接受校院两级通报及处分的学生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相应规定给与相应扣分;院级通报一次及以上不可 参与优秀寝室评选;三次及三次以上通报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取消所有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已经获得的,停止发放;取消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资格;预备党员延长半年转正期;正式党员给予党内纪律处分;通报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等给予校级相应处分。

(三)凡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干部的同学,受到院级通报及以上处分,撤销学生干部职务。

  

第四章 寝室检查标准

寝室检查根据学生手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进行,学生应当遵守其中规定及以下具体项目:

(一)大一具体项目标准

1、床铺平整,床单干净,被子折叠整齐,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寝室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玩具杂物等,床头卡统一粘贴,整齐美观。

2、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在书架上摆放整齐,其他用品放在盒子里,不摆放其他杂物。桌面只能摆放水杯,电脑,化妆盒等规整物品,不得有杂物。桌下除了皮箱,大纸壳箱,不允许摆放零碎物品。

3、床下鞋子,桌椅及其它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椅子和柜门上不得悬挂衣物书包等。柜门关好。

4、地面干净无水迹,无头发,无烟头烟灰,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墙壁不准乱贴乱画,保持墙壁干净,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寝室特色化。

5、窗台上整齐摆放水壶,花盆,不允许摆放鞋类、饮料瓶等其他杂物,要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理具有美感,无水迹等。

6、保持玻璃洁净明亮,窗框、门框上无灰尘。

7、室内垃圾及杂物应随手装袋,及时放入一楼垃圾桶内,严禁将垃圾丢在寝室门口及楼梯口。

8、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保持空气清新。卫生间地面便池清洁,洗漱物品摆放规整。

9.注意用电安全,人走熄灯,关电脑,拔充电器,严禁使用变压插排和大功率违规电器及其它危险电器(如电吹风、电熨板、快壶、电褥子、酒精锅等)。电线规整,不得私拉电线。

10、寝室走廊门口不得悬挂物品,室内不得私自拉绳扯线,悬挂物品。

11、查寝时寝室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注意文明礼貌。

12、无人床铺可摆放整理箱和旅行箱,不得放其他私人物品。桌面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二)大二具体项目标准

1、床铺平整,床单干净,被子折叠整齐或者统一铺盖整齐,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玩具杂物等,可摆放书架。床头卡统一粘贴,整齐美观。

2、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其他用品放在盒子里整齐放置,不摆放其他杂物。桌面物品要用整理盒装好,规整摆放,生活用品等不能随意摆放。桌下除了皮箱,大纸壳箱,不允许摆放零碎物品。

3、床下鞋子,桌椅及其它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椅子和柜门上不得悬挂衣物书包等。柜门关好。

4、地面干净无水迹,无头发,无烟头烟灰,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墙壁不准乱贴乱画,保持墙壁干净,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寝室特色化。

5、窗台上整齐摆放水壶,花盆,不允许摆放鞋类、饮料瓶等其他杂物,要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理具有美感,无水迹等。

6、保持玻璃洁净明亮,窗框、门框上无灰尘。门后可摆放鞋柜,鞋盒要罗列整齐。

7、室内垃圾及杂物应随手装袋,及时放入一楼垃圾桶内,严禁将垃圾丢在寝室门口及楼梯口。

8、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保持空气清新。卫生间地面便池清洁,洗漱物品摆放规整。

9.注意用电安全,人走熄灯,关电脑,拔充电器,严禁使用变压插排和大功率违规电器及其它危险电器(如电吹风、电熨板、快壶、电褥子、酒精锅等)。电线规整,不得私拉电线。

10、寝室走廊门口不得悬挂物品,室内不得私自拉绳扯线,悬挂物品。

11、查寝时寝室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注意文明礼貌。

12、无人床铺可摆放整理箱和旅行箱,不得放其他私人物品。桌面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三)大三具体项目标准

1、床铺平整,床单干净,被子折叠整齐或者统一铺盖整齐,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玩具杂物等,可摆放书架。床头卡统一粘贴,整齐美观。

2、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其他用品放在盒子里整齐放置,不摆放其他杂物。生活用品等不能随意摆放。桌下除了皮箱,大纸壳箱,不允许摆放零碎物品。

3、床下鞋子,桌椅及其它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椅子和柜门上不得悬挂衣物书包等。柜门关好。

4、地面干净无水迹,无头发,无烟头烟灰,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墙壁不准乱贴乱画,保持墙壁干净,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寝室特色化。

5、窗台上整齐摆放水壶,花盆,书籍,不允许摆放鞋类、饮料瓶等其他杂物,要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理具有美感,无水迹等。

6、保持玻璃洁净明亮,窗框、门框上无灰尘。门后可摆放鞋柜,鞋盒要罗列整齐。

7、室内垃圾及杂物应随手装袋,及时放入一楼垃圾桶内,严禁将垃圾丢在寝室门口及楼梯口。

8、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保持空气清新。卫生间地面便池清洁,洗漱物品摆放规整。

9.注意用电安全,人走熄灯,关电脑,拔充电器,严禁使用变压插排和大功率违规电器及其它危险电器(如电吹风、电熨板、快壶、电褥子、酒精锅等)。电线规整,不得私拉电线。

10、寝室走廊门口不得悬挂物品,室内不得私自拉绳扯线,悬挂物品。

11、查寝时寝室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注意文明礼貌。

12、无人床铺可摆放整理箱和旅行箱,不得放其他私人物品。桌面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四)大四具体项目标准

1、床铺整洁,如有打包的行李要摆放规整。床头卡统一粘贴,整齐美观。

2、桌面干净无污渍,用品摆放整齐。桌下可摆放皮箱,大纸壳箱,整理箱等,不允许摆放零碎物品。

3、床下鞋子,桌椅及其它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椅子和柜门上不得悬挂衣物书包等。柜门关好。

4、地面干净,无垃圾。墙壁不准乱贴乱画,保持墙壁干净。

5、窗台上整齐摆放物品,不得堆积杂物,杂乱无章。

6、室内公共区域要摆放整齐,不能随意乱摆。

7、室内不能存垃圾,要及时清理。

8、卫生间地面便池清洁。

9.注意用电安全,人走熄灯,关电脑,拔充电器,严禁使用变压插排和大功率违规电器及其它危险电器(如电吹风、电熨板、快壶、电褥子、酒精锅等)。电线规整,不得私拉电线。

10、寝室走廊门口不得悬挂物品,室内不得私自拉绳扯线,悬挂物品。

11、查寝时寝室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注意文明礼貌。

12、离寝时,要将不要的物品清理干净,垃圾带出寝室。

第五章 查寝人员工作细则

(一)携带工作证、查寝通知单、笔,注意自身形象,不可以穿睡衣、背心,拖鞋等服饰。

(二)查寝时必须两个人以上,不可独自一人查寝。

(三)查寝时,如果寝室没人,应去寝室宿管处领取相应楼层钥匙,检查完寝室后锁好门归还钥匙。对于有人寝室先敲门,并说明查寝,态度端正、礼貌。

(四)查夜寝,要保证同性检查人员,不可异性互查。

(五)查寝人员有权收缴违禁物品,并留寝室通知单。柜子和抽屉里的违禁物品,需当事人或同寝室的人配合上交,查寝人员不得私自打开柜门和抽屉,拍照记录并开出寝室通知单。

(六)寝室养宠物者,拍照,交分团委处理。

(七)在寝室聚众打游戏,打麻将、扑克,赌博等,拍照后交由分团委处理。

(八)查寝时间统一安排,不允许以学生干部名义随意查寝。

(九)查寝后,将单据及照片汇总到寝室管理委员会,经审核后进行公示与通报。

(十)查寝人员应以身作则,在查寝过程中,严禁与寝室人员嬉皮笑脸,以公徇私,应公事公办,一视同仁。

第六章 附则

(一)检查结果于检查当天通知到被检寝室及学生,同时通知其辅导员及班主任,结果由寝室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

(二)本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所有。

(三)党员寝室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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